近日,重庆市科技局、市教委、市经济信息委、市农业农村委、市卫健委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大数据发展局、市科协、市社科联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实际,联合制定并印发了《重庆市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具体举措》(以下简称《举措》),《举措》分为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、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监管机制、加强科技伦理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、优化保障措施四个部分,共17条举措。
其中,在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方面,《举措》提出要压实科研单位科技伦理治理主体责任,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卫生机构、企业等单位是科技伦理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,要负责本单位科技伦理制度建设,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,主动研判、有效防控本单位科技创新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挑战,及时化解伦理风险。要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的作用,组织引导本行业科技人员主动参与科技伦理治理,促进行业自律,加强与高等学校、科研机构、医疗卫生机构、企业等的合作,开展科技伦理知识宣传普及,增强社会公众科技伦理意识,倡导负责任的科学研究,营造科技向善的学术氛围。
同时,科技人员要加强科技伦理知识学习,增强科技伦理意识,坚守底线,自觉接受审查和监督,对违背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要主动报告、坚决抵制。
在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监管机制方面,《举措》提出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监管,针对各类科技计划(项目),应将科技伦理要求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,加强监管,全面覆盖指南编制、审批立项、过程管理、结题验收、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。要严肃查处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,相关行业主管部门、责任人所在单位要根据违规的事实、情节、性质,依法依规对科技伦理违规行为责任人进行严肃惩处,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;若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惩处。
此外,《举措》还强调,要加强科技伦理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。其中包括建立全市科技伦理研究专家库,鼓励相关机构、智库、社会团体、科技人员密切跟踪生命科学、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科技伦理理论动态,开展科技伦理前瞻性研究,进行科技伦理治理实践探索。支持高等学校将科技伦理教育纳入医学、生命科学和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本专科生、研究生的教学内容,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科技伦理教育课程,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。鼓励高校开展科技伦理专业人才培养,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,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学位教育,加快培养一批懂科技、识伦理、明治理的综合性专业化科技伦理应用人才。
据悉,下一步,我市将针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。